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

駒支不屈于晉

駒支不屈于晉 襄公十四年    左 傳

  會于向,將執戎子駒支,范宣子親數諸朝。曰:「來,姜戎氏。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 瓜州,乃祖吾離被苫蓋,蒙荊棘,以來歸我先君。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,與女剖分而食之 。今諸侯之事我寡君,不如昔者,蓋言語漏洩,則職女之由。詰朝之事,爾無與焉,與將執 女。」

  對曰:「昔秦人負恃其眾,貪于土地,逐我諸戎。惠公蠲其大德,謂我諸戎,是四嶽裔 冑也。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,狐狸所居,豺狼所嗥。我諸戎除翦其荊棘,驅其狐狸豺狼, 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,至于今不貳。

  昔文公與秦伐鄭,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,於是乎有殽之師。晉禦其上,戎亢其下,秦 師不復,我諸戎實然。譬如捕鹿,晉人角之,諸戎掎之,與晉踣之。戎何以不免?自是以來 ,晉之百役,與我諸戎,相繼于時,以從執政,猶殽志也。豈敢離惕?今官之師旅,無乃實 有所闕,以攜諸侯,而罪我諸戎。我諸戎飲食衣服,不與華同,贄幣不通,言語不達,何惡 之能為?不與於會,亦無瞢焉!」賦青蠅而退。

  宣子辭焉。使即事於會,成愷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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