臧僖伯諫觀魚 隱公五年 左 傳
春,公將如棠觀魚者。臧僖伯諫曰:「凡物不足以講大事,其材不足以備器用,則君不 舉焉。君將納民於軌、物者也,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;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。不軌不物, 謂之亂政。亂政亟行,所以敗也。故春蒐、夏苗、秋獮、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。三年而 治兵。入而振旅,歸而飲至,以數軍實、昭文章、明貴賤、辨等列、順少長、習威儀也。鳥 獸之肉,不登於俎;皮革齒牙、骨角毛羽,不登於器,則公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川澤 之實,器用之資,皁隸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」
公曰:「吾將略地焉。」遂往。陳魚而觀之,僖伯稱疾不從。
書曰:「公矢魚于棠。」非禮也,且言遠地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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